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0年度辦理「建置中小學優質化均等數位教育環境計畫-100年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資訊知能培訓暨校園自由軟體及數位教學資源推廣與維護」培訓計畫辦理。
二、 執行期程:自100年4月1日起至100年9月30日止,爾後資訊教育修正以「年度」方式執行,不區分上半年及下半年。
三、 教師資訊素養培訓:
1. 課程含資訊素養(如資訊倫理、安全、法律)、資訊應用、資訊技術(含自由軟體)等六項。
2. 各校開辦教師培訓課程,請視教師需求提出,以符應各校推動資訊教育所需。如:已辦理較基礎之初階培訓課程學校,則開辦進階課程,以逐年提升教師資訊素養。
四、 培訓申辦注意事項:
1. 六班(含)以下請進行跨校策略聯盟(須註明聯盟學校),30班以下學校,每年每校至少申辦1場次;31班以上學校,每年每校至少申辦2場次,未能申辦之學校請以公文述明原因以利查核。
2. 海東國小、大同國小及東區勝利國小等3所參與「未來學校」計畫學校,可免申辦。
3. 各校辦理師生培訓之參加對象,以校內師生為主;為使研習成效充份發揮,於電腦教室辦理之課程,人數未達35人者,請協商鄰近學校進行策略聯盟,若有剩餘名額亦請開放他校師生報名參加。
五、 經費補助項目:
Ø 講師鐘點費:內聘800元/節、外聘1,600元/節。
Ø 助理講師鐘點費:以講師鐘點費折半計算;學員需上機操作之課程,始給予補助,請於「課程簡介」加註是否需上機操作。
Ø 講師差旅費:核實編列。
Ø 教材費:40元×節。
Ø 便當:70元/人;辦理全日、培訓時數達6小時以上,始給予補助。
Ø 另補助經費之核定,將視各校經費編列情形核給,請核實編列;不足經費,請自籌。
六、 經費控管:所補助之講師鐘點費及其差旅費覈實報支,不得流用。
七、 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款、本市資訊教育補助款。
八、 申辦方式:請於100年3月31日前逕至本市調查表系統(網址:http://163.26.2.28/esurvey/)填寫「100年度上半年臺南市中小學辦理教師資訊素養培訓申請表」--編號:調查表515表格。
九、 預定於99年4月10公布核定補助經費。
十、 執行本案相關疑義,請以電子郵件詢問shi77@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