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拒絕性騷擾,勇敢說 NO
互摸下體 童判賠同學2萬--蘋果日報 2014112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aQMaNKbC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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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女同學大腿 8歲童被認定性騷 | 台灣蘋果日報
传说中的摸头杀
【當我們童在一起】20150321 - 我會好好保護身體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from https://www.police.ntpc.gov.tw/cp-30-1988-1.html
3.性騷擾的類型分為以下四種:
1.言語的騷擾(verbal harassment):在言語中帶有貶抑任一性別的意味,
包括帶有性意涵、性別偏見或歧視行為及態度,甚或帶有侮辱、敵視或詆毀
其他性別的言論。例如: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徵、性吸引力,讓女性覺得不舒
服;或者過度強調女性之性別特質及性別角色刻板印象,並加以貶損(或明
褒暗貶)。
2.肢體上騷擾(physical harassment):任一性別對其他性別(通常較多出
現在女性)做出肢體上的動作,讓對方覺得不受尊重及不舒服。例如:擋住
去路(要求外出約會、做出威脅性的動作或攻擊)、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掀
裙子、趁機撫摸胸部及其他身體的部分或暴露性器等)等俗稱吃豆腐的行
為。
3.視覺的騷擾(visual harassment):以展示裸露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
一性別意味的海報、宣傳單,造成當事人不舒服者。
4.不受歡迎的性要求(unwanted sexual requests):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
作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例如:教師以加分、及格等條件要求學生約會或
趁機佔性便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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